人民网太原12月15日电(王建)日前,从太原市农委获悉, 太原市将设置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谁实施、补助谁,谁利用、补助谁”的原则,每亩补助70元。其中,市、县(区)各承担35元。补助金将主要用于秸秆收割、粉碎、机耕等秸秆综合利用环节和工作经费补助。
截至目前,太原市秸秆总面积83.17万亩,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55.45万亩,其中,秸秆还田41.56万亩;秸秆青贮9.76万亩;其他秸秆综合利用4.13万亩。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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