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了解到,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有效控制扬尘,施工现场将加快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本市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成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未安装新建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
根据计划,12月15日之前,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的所有在施项目中未安装扬尘监测设备的要完成补装,未进行主体验收的在施项目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链路的补安装与调试。12月25日之前,滨海新区和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的所有在施项目完成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未进行主体验收的在施项目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链路的安装与调试。2016年1月20日前,滨海新区和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完成区级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相关技术参数应与市级平台相匹配,各区级平台将与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
市区两级监督执法部门将督促各施工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安装等各项工作,对没有按时完成的项目要逐个登记说明原因,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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