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凤斌)日前,定州市出台措施,该市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对规模养殖场(小区)新购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畜禽粪污处理设备和新建沼气池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投产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首次土地流转规模在200亩(含)以上、500亩以下,流转期5年以上,用于发展特色农业生产的,给予受让方当年承包土地费用每亩200元的奖励;首次土地流转规模在500亩(含)以上,用于发展特色农业生产的,给予受让方当年承包土地费用每亩3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地块多次进行土地流转的,不予奖励。对农业设施建设及办公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政策的优先予以审批。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实现农产品质量防伪追溯的,年奖励5万元。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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