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清华)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1-10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318起,死亡1981人,同比分别下降16%和15.2%。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0起,死亡81人,同比分别下降20%和17.3%;发生重大事故1起(宁晋县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同比持平,死亡22人,同比上升69.2%;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1-10月份,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07起、死亡157人,同比分别下降18.3%、12.3%。其中,煤矿事故 9起,同比下降18.2%;死亡10人,同比持平;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19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上升90%、18.8%;建筑事故19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下降32.1%、30.8%;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50%;烟花爆竹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22人,同比上升2100%;工商贸其它行业事故58起、死亡78人,同比分别下降26.6%、29.7%。
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2720起,死亡7人(2013起执行公安部新统计口径,不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且国家不下达控制指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10起、死亡1766人,同比分别下降17.2%、14.4%;发生铁路交通事故59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37.2%、34.8%;发生农业机械事故22起,同比上升37.5%,死亡8人,同比持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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