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建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11月3日24时起,我省下调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均降低125元。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车用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Ⅳ)最高零售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我省93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5.71元,0号柴油5.30元,均降了0.10元;97号汽油6.03元,降了0.11元。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调整为0.000元/人公里。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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