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8日),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力度,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本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调整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三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3;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3;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3。 (记者 张雯婧)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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