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辽宁海事局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四个加强”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这“四个加强”是:加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监督检查;加强装卸危险货物港口码头监督检查;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和现场监督管理;加强船舶相关作业现场监督检查。
会议强调,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打好安全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攻坚战。
同时,会议对近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掌握辖区各类安全隐患风险源,做到“底数清”“职责清”“思路清”;强化责任,有效履职,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预控,强化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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