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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生3人以上安全事故要请媒体“现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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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等相关规定的通知》,施工单位发生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将邀请媒体现场发布事故情况。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对其在建项目进行停工整顿,期间暂停承接新的项目。

按照《通知》要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及以上安监部门和所属住建系统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县(市、区)、设区市住建系统有关部门至省住建厅,逐级上报时间每级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应当准确、完整,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进行补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24小时值班制度。

此外住建部和山东省住建厅已明确要求,凡发生死亡5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住建部将在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凡发生3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将赶赴现场,邀请媒体现场发布事故情况。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按照规定时限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收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总监理工程师高级业务水平证书。发生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的,立即启动对施工、建设(开发)、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在一定范围内对其在建项目进行停工整顿,期间暂停承接新的项目。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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