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邢台7月14日讯 为更好地落实税务代理自愿原则,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邢台县国税局实行注税公告制度。
一是定期公告税务师事务所资质。每月末在办税服务场所对全市范围内具有执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进行公告,告知税务代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以及代理的范围和内容,并公布事务所的地址、电话等基本情况,为纳税人自愿选择提供方便。二是学习涉税中介有关内容。组织县局各科室和分局负责人学习《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关于涉税服务与监管要求、强调注税公告的重要性,及时掌握有资质的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变更情况。三是严格审核涉税鉴证业务。各分局按季统计上报本辖区内纳税人的涉税鉴证业务,纳税服务部门对上报的涉税业务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市局公告名单办理。今年二季度共办理涉税鉴定8户,基中汇算清缴2户,财产损失鉴定6户,不存在无资质机构在本县辖区内进行鉴证业务。(刘敬飞 杜丛颖)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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