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7月1日电(高彪)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自2015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省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学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具体分档标准相应提高到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山东省财政下达省级负担资金2.9亿元,推进提标政策落实。
据了解,山东此次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的,目的是为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支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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