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记者昨日(29日)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海关全面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首批推出的18项监管创新制度措施实施2个月以来,在推动自贸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和支持新型业态发展等方面,显现成效。
在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推行“保税货物自行运输” 制,企业可利用自有车辆在保税区域间运输货物,改变以往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情况,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节约运输时间,实施以来,共受理自行运输申请198票,货物流转时间节省一半,物流成本减少30%。
试点“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对设在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内地的货物,企业可以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关税,共审批完成选择性征税业务47票,货值104.24万元,征税54.47万元,累计为企业节省税款成本16.6万元。
在试验区的特殊监管区推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允许企业在货物分批进出区之后,集中向海关申报,由过去的“一票一报”改为“多票一报”,大幅减少企业申报次数和报关单数量,平均每票报关单的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至2天缩短到2个小时,共接受申报该模式报关单共计8219票,累计货值3.12亿美元,节约报关成本70%以上。(记者苏杰)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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