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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为天津自贸区“开小灶”

来源: 滨海时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记者日前从天津自贸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自贸区在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创新业务开展等方面取得多项新进展,更令人欣喜的是,银监会还将专门为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出台“专属”政策。

在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通午向记者透露,银监会、保监会已明确对天津自贸区的支持政策,其中适用于上海自贸区的银行业8条和保险业11条政策均适用于天津自贸区。此外,银监会还将专门出台“银监会积极支持银行将新设的专业子公司或专营机构落户天津自贸区”的专属政策。目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证监局已草拟了相关文件,正待人民银行总行和证监会批复。

“银监会为天津出台‘专属’政策的落地,将有利于银行将新设的专业子公司或专营机构快速落户于此,在不断推动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同时,为区内区外企业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也将吸引更多的其他类型企业入驻天津自贸区。”刘通午认为。

据悉,随着金融创新政策体系的不断建设、金融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天津自贸区已吸引30家金融机构入驻。其中包括银行、保险、证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和财务公司6类服务机构,共设立6家法人机构和24家分支机构。据统计,截至5月31日,自贸区机构共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442个,自贸区企业开立资本项下外汇账户41个。此外,船舶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达到1.52亿元,同比增长33.18%,业务规模已接近2014年全年水平。

金融创新机构的纷纷落户,也为自贸区金融创新增添了特色案例。天津自贸区完成了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实现全国三个“第一”。另外,2家天津自贸区注册企业,还获得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资质,实现自贸区企业获准开展此类业务新突破。而另外6家天津自贸区企业,在3家银行办理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务创新的融合。(记者胡淼)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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