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6月18日讯(记者 孙杰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章亚斌)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落实。截至目前,今年山东结合中央补助追加的5.5亿元,共累计下达37.7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农村小学、初中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710元、910元。此外,自今年起,将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
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起,山东还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0%扩大到15%,加大农村寄宿生资助力度。
据悉,对于规模小于100人的学校,山东今年将继续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应由市县财政承担的资金。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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