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诺)伴着职工月均工资的提升,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随之上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昨日晚间发布通知,将个人缴存2085元的公积金上限,调整到2327元。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在此前,职工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085元。
同时,在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旧为12%,没有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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