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洋)“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逐年加大,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要求细化说明公务车购置数和保有量等信息。
《要点》要求,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要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部门预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各区县政府应于2014年年底前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区县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还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这一项内容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本市各个政府部门和区县到底有多少辆公车,一直备受关注。2011年北京市首次公布公车数量,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为62026辆,其中市级公务车20288辆。去年公布的全市机动车数量仍然是6万余量,两年来没有增长。此“公车数量”指的是北京市财政供养的公车,不包括中央机关、军队和其他一些机构的公车。
此外,《要点》还首次提出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还要求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还要求高校公开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重点加强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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