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许晶晶)日前,省工商局发布著名商标认定公告,2014年我省共认定324件商标为山西省著名商标。
根据《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此次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是在企业自愿申报、形式审查、实质性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认定324件商标为山西省著名商标。其中,太原市48件,太原高新区9件,太原经济区2件,大同市30件,阳泉市15件,长治市29件,晋城市24件,朔州市15件,忻州市14件,晋中市44件,临汾市18件,运城市50件,吕梁市26件。
山西省著名商标一经认定,著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核准登记。另外,著名商标经权威部门评估后,可作为资产投资的权利以及优先推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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