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沈阳市质监局下放9项行政许可权

来源: 沈阳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12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自10月23日起,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锅炉使用登记、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道使用登记、电梯使用登记、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9项行政许可权分级下放区、县(市)行使,办理相关许可的申请人须按照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权限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到相应部门办理。

据介绍,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之前属区、县(市)行使的行政许可权,如区、县(市)尚未具备承接相关权力的条件,申请人也可到市级审批部门办理。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