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揭晓。作为一项延续12年的评选活动,内蒙古年度法治事件评选越来越受重视,越来越有影响力。这些本年度自治区发生的重大的、有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及政法系统内意义深远的改革创新,是我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踏石留印,安邦治国平天下;抓铁有痕,扬善惩恶为人民。只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美丽的中国梦。
“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按权力法定原则界定行政权力。今年10月,自治区政府10个部门陆续将各自的行政许可项目、流程图、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到今年底,自治区本级保留的247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由各审批部门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今年5月和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分2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自治区政府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保留目录、分级审批目录、下放目录和取消目录,走在了全国前列。历史上首次厘清并公布了自治区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为全区各级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树立了样板,为下一步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奠定了基础。
权力列清单,就是要政府简政放权,管好该管的,放开该放的。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它可以管住“看得见的手”,划清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线,真正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它可以用好“看得见的手”,解决政府与公众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市场与社会创造力,降低政务成本;它可以挡住权力寻租的“黑手”,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不合适的行政许可事项砍掉,意味着老百姓办事更容易了。从源头上规范和约束政府部门的审批行为,防止了权力滥用,也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自治区政府247项行政许可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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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惩治贪腐,这一手段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纪国法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4年,自治区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热点领域,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10月,全区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3件1396人,其中大案610件,要案27件。截至2014年9月,全区反渎职部门,查处三农、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52件60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42件,起诉282人,挽回经济损失7171万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苍蝇式腐败”看似微小,实则隐藏着巨大危害,直接伤及百姓利益。其危害不在于个体的猖獗,而在于群体性的累积效应和示范效应,背后是基层权力的失范,必须严加监管。反腐就要不以权贵而畏之,不以恶小而纵之。打“虎”敢于碰硬,以正法纪;灭“蝇”绝不姑息,顺应民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贪腐案近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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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0日,自治区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宣判。涉案单位乌海南光化工有限公司和主犯南某等4人,因多次向杭锦后旗多个村庄的排干沟渠中倾倒工业盐酸,污染了周围环境,主犯南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另有3名从犯被判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大家关注,这起案件公开审理当天,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各盟市环保局、重点企业负责人260余人到庭旁听。可以说,我区首例以“污染环境罪”宣判的案件,是我们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一次法治亮剑,对此类犯罪将产生有力的震慑作用。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环境提供可靠保障。
落实“8337”发展思路,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执法是保证。对环境污染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将环境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抢占环境治理的主动权。这个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宣告:无论哪个单位,无论什么人,污染环境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自治区首例环境污染案件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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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9日,自治区公安厅按照上级指示,组织开展了以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为重点,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行动。加强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收戒管控力度,加强制毒化学品管控力度,加强毒品入境堵截力度,加强线索梳理摸排和网络侦控,招招实拳,打出了“平安内蒙古”的声威与豪气。
“大排查”、“大收戒”、“大查控”,全力清扫毒品消费市场,铲除贩毒活动滋生的土壤;盟市协同,夜查警灯闪烁繁华都市;全区布控,治安警察巡逻宁静乡村。无盲点排查,让涉毒人员束手就擒,全警种联动,让不法之徒无处藏身。禁毒会战,自治区不辱使命。
会战开展以来,全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25起,打掉制毒和制毒原料生产加工点4个,打掉涉毒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6人,查处吸毒人员1958人,缴获各类毒品31.4千克、制毒原料57632.3千克、枪械3支、子弹254发。
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极大,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打击贩毒链条上的不法之徒,将他们绳之以法。并以此为契机,全警参与,扩大成果,全区今年仅盗抢案件就下降了4成。禁毒会战成效显著,净化了社会环境,为全区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双攀升。
全区盗抢案件降4成 禁毒会战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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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5项法规开始实施,标志着自治区立法向社会立法、民生立法转型,引领改革,为民惠民。
今后,我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知道所买的肉畜产品,在哪个草场饲养,经过哪些检疫,在哪儿宰杀上市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乌审旗的鄂尔多斯细羊毛经过公证检验比没有经过公证检验的羊毛每公斤能多卖4块钱。有数据说,仅此一项就给当地农牧民增收1200万元。
立法机关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制定、修改法律,将民生问题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规范了疫病预防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此类产品优质优价定规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保障资金来源,鼓励自主创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管理办法》捍卫公民隐私,提升公共安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打通道路梗阻,最大限度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5项法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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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重集团36000吨黑色金属垂直挤压机工程,是北重集团汇集国内顶尖专家,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打造的一款拳头产品,可以说是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的成功事例。
然而,从2009年到2012年,国外竞争对手大幅度降价,进口P92钢管吨单价从20万元左右狂降至4万元左右,其目的是彻底拖垮北重集团刚刚诞生的这项新兴产业。因此,北重集团向商务部发出申请,作出反倾销调查,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次跟国际钢铁巨头打赢的反倾销战,打出了自治区企业的气势,打出了信心,赢得了市场。
反倾销案曾是“中国制造”的扼喉之痛,不懂规则的“先天劣势”,害怕诉讼的“信心软肋”,被动与逃避束缚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脚步。北重集团善于运用WTO规则,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绝地反击,创造了中国企业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胜诉经典,壮大了民族工业士气,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振了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维权信心。
这场我区企业国际反倾销第一案,不仅让世界看到了我区企业的自信与担当,更重要的是为我区众多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经验:“怕”和“恨”解决不了歧视和垄断,只有熟悉WTO规则,善于运用国际法律规则,才能够捍卫属于自己的利益。
北重集团诉欧盟美国无缝管反倾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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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一些监狱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在监狱安排的亲情会见后,服刑人员家属可以进入监狱内参观,品尝监狱食堂的饭菜,参加各种亲情帮教活动,让服刑人员家属能及时、客观地了解监狱的执法情况。这是今年我区一些地方“监狱开放日”活动的一个缩影。
在推行狱务公开的同时,各监狱还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建立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为服刑人员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帮扶。如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当天,律师现场为25名服刑人员提供了法律援助。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是建设法治监狱的重要环节。
今年,自治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进行了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政务公开,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这些以公开促公正的法治创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司法越透明,公众越信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在法治的旗帜下彰显对生命的关怀与尊重。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拥抱阳光,让公正面对百姓。
全区推行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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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北方新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首次曝光了271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刚一发布,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就主动联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与申请人郝某达成和解协议,将一辆路虎越野车交付郝某,以此来抵押应给付申请人的贷款及利息人民币110万元,一起执行难的案件圆满解决。
对法院的判决和调解协议,有履行能力却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的单位和个人,俗称“老赖”。“老赖”成了法院“执行难”的巨大障碍。为了压缩“老赖”恶意逃债的生存空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布“老赖”的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点对点”通报,让他们无处藏身,付出失信的代价。自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建立后,截至今年11月10日,全区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2644人。
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依法惩戒那些失信者,是为了建立一个诚信社会。有完善的诚信体系,才能有健全的市场规则。让诚信者吃香,让失信者吃亏,只有这样才能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让诚信成为社会的主流与时尚。全区法院及时公布“老赖”名单,并采取制裁措施,敦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全区法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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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与这次‘单独二孩’的政策调整之间是什么关系?二者有无矛盾?”第一个询问发言的李东升委员,道出了许多人心中的疑惑。紧接着,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出了答案:“‘单独二孩’政策和我区现行的生育政策一样,成为计划生育的有益补充和完善。”这是今年3月3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就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现场。
为更好地实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力,推进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询问和质询的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公布施行。
询问和质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刚性监督职权。自治区将原则落实为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问热点,询难点,监督抓住关键;找要害,追责任,善为人民代言。专题询问,常态质询,建立依法行政的规范。形成压力,催生动力,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
自治区率先制定询问和质询的地方性法规,是完善自治区人大监督权的又一亮点,使得人大的询问和质询步入制度化轨道。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运用好询问、质询权,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
自治区就“询问和质询” 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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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自治区一场历时5个月,38所高校30万名大学生参与的法律知识大赛,在内蒙古各高校掀起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潮。规模之大、参加人员之多,在我区是空前的。
从6月19日下发文件到10月30日比赛结束,全区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经历了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4个阶段。各高校在大赛筹备过程中,自觉将竞赛选拔转化成全员学法的过程,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安排了培训、讨论、参观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运用校园网、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辟法治教育互动专栏,有力地推动了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构筑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文化的良好校园环境。让当代大学生们树立了崇尚法治、信仰法律的法治理念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对青年学生来说,自觉守法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也是一个人求职立业的重要条件。网络普法跨越时空、方便快捷,能够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从而使学生在学法、知法过程中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
这项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教育厅、团委主办,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大学生法律知识大赛,可以说是我区普法工作的一次全新探索。
全区30万大学生网络互动学法 知识竞赛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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