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零时起,石家庄市枢纽中心所属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开始执行燃油附加费下调后的新票价,涉及201条线路,占到了线路总数的52%,下调区间为1元至7元。枢纽中心所属5个站共有387条线路,此次票价调整涉及201条线路,占到了线路总数的52%,下调区间为1元至7元(例如:石家庄至辛集,原有票价为19元,现调整后为18元;石家庄至大同,原有票价148元,现调整后为141元)。五家客运站已提前一天进行了公示。
枢纽中心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4]3号公告要求,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自2014年11月14日24时起,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12元/人公里。
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直接计入票价,因此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河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0.012元/人公里的标准,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加班加点工作,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运管、物价部门备案等程序。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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