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家以“介户康复技术”服务中老年人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森海颐养院
中国山东网6月27日讯(记者 张晓黎)为推动山东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山东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全省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意见》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市场准入机制、养老服务价格、土地供应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强有力的措施。
现状分析:山东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 养老机构缺口大
山东省早在1994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00万人,总数居全国之首,占总人口的 17%,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2208万人,占总人口的22.3%。
国际上和国家民政部一直提倡“9073”养老模式,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从总体上看,山东省大多数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即便如此,养老机构的数量仍然不能满足老年群体的需要。据统计,山东省有10.85%的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院,打算在5年内入住养老院的比例接近5%,约需床位82.54万张,除去现有的27万张,缺口达55.54万张。
随着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年人和一大批未满60岁但已退休或离岗、内退的“准老年人”大量聚集社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给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带来严峻的考验。
政策解读一: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是扶持重点
《意见》指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间资本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这有利于推动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平等竞争、公平发展,也有利于降低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成本、吸引社会参与。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奖励投资者,以增强其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政策解读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助
《意见》提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涉老组织、机构审批及立项、环保、建设、卫生、消防等手续办理一律下放到县(市、区),养老机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一律实行备案制,同时将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列入工商部门登记范围。
从2014年起,对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或运营)补助。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山东省老龄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其他省份制定的资助政策大多仅面向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我省将营利性养老机构纳入资助范围,这在全国是少有的,打破了不同所有制养老机构的待遇差别,有利于形成平等参与、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
专家观点:重点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在前不久刚刚举办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前景与构想暨中日韩老龄产业合作交流论坛”主题研讨会上,国家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指出,政府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应遵循“大多数老年人收益,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收益”的原则,特别要扶持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通型养老机构和面向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吴玉韶指出,目前整个老龄产业对老年群体的需求存在着误区,主要表现为整体高估老年群体的消费水平;普遍重视高收入群体,忽视低收入群体;重视满足基本需求,忽视“刚性”需求。
“针对失能老人、患有精神疾病的老人的养老服务机构较少,对老年人的临终关怀还是一个盲区,现在中国仅有2家临终关怀医院。”吴玉韶说。
山东省探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东营、潍坊、日照、聊城4个市开展试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为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同时将失能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为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建立起长效机制。
吴玉韶说:“居家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服务是最根本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只是一种补充的养老方式,不能过度渲染机构养老和养老社区的作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