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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父母集体申请补偿:不该由我们承担计生风险(2)

来源: 法制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计生的风险不该由我们来承担”

失独父母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中年失子后,如今50岁以上的他们很难再生养孩子。

现在,第一批失独父母甚至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已面临着巨大的养老问题。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大部分为退休金和养老金,还有的依靠社会救济。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进京是奢侈的。”笛妈说,进京一趟不仅是来回路费和吃住的成本,还有身体损耗的成本,所以一般他们不愿意来。但他们决定走出来,为这个社会上所有的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做些事情。

“作为一个公民我当初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响应了国家的计生政策,但现在我们失去了自己唯一的赡养人,这个风险不应该由我们自己来承担。”笛妈说,当初在尽义务的时候,谁也没有去和政府、国家签风险协议,所以这个风险不应由公民来担,“断子绝孙、精神痛苦、老无所依这些我都承担了,可是我没这义务。”

“扶助只是慈善,不是保障”

失独后,笛妈开始研究与计生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她从未找到一条明确的应用于保障失独家庭的权益的条款。

国家卫计委41号文件把他们归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没有体现出我们的牺牲,我们是失独家庭,不是困难家庭。扶助只能说是国家对我们这些失独家庭做的一个慈善,而不是针对我们做的一个保障。”笛妈说。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中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为7.6万人,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分崩离析。

笛妈觉得没有任何公民权益保障制度,等于全国那么多独生子女家庭在独生子女政策风险面前,都是裸露和无助的。

4月21日上午,国家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来到失独父母代表所下榻的宾馆,双方进行约谈,但最终的结果依然是等待,“他说这周五会给我们答复。”笛妈告诉记者。

卫计委回应补偿 暂无相关规定完善法规还需商议

4月22日,国家卫计委信访处宋处长告诉记者,此前已有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来向失独者做出过口头回复,但失独者要求书面回复,所以此次他们再次来访,也有相关负责人前去洽谈,本周内会给答复。

对于这个群体,宋处长表示早在2008年国家就已经开始关注,扶助金也在增长。但是就失独者提出的补偿,宋处长称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国家的政策造成了你直接的损失才会进行国家赔偿,而他们不是因为国家制定的政策造成了子女直接的死亡,这不是因果关系,所以国家是不给补偿的。”这句话此前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也对失独者说过,但他们无法接受。

对于此前失独者提出被划归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一类,宋处长介绍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包括失独的和伤残的,不能把两者分开,因为这都是由于计划生育造成的特殊的困难,所以就这样叫了。还有就是考虑到国人对死亡一词的不易接受,所以该政策在出台时也研究了很长时间。

对于是否会借失独者申请一事,完善相关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宋处长称还需由具体部门进行商议。

最新进展

今天上午,一名失独父母代表称,他们已与国家卫计委信访处取得联系,对方称因为这次大家要的比较着急,所以不再采取发函形式,而是在等到回复后第一时间致电失独父母代表,请他们直接去国家卫计委领取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他们仍未接到电话。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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