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北区花园村派出所,杨女士拿着黄金首饰讲述自己收到包裹时的情景。记者 吴珊
当价值60万元的1.798公斤千足金摆在你面前,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而且,这黄金还是别人主动送上门的。
面对这金光闪闪的黄金,江北杨女士选择了报警……
你遇到过天上掉馅饼的事吗?3月29日,江北区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网购普通不锈钢脚架,却收到了价值60多万元的千足黄金首饰。
当晚,杨女士在江北区公安分局花园村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将黄金交给了该包裹的主人渝中区某珠宝行的老板叶先生手。经查实,此事系快递公司发件装错物品所致。
网购奇遇
不锈钢脚架“变身”黄金首饰
34岁的杨女士是重庆一家装饰公司的职员。昨天上午,杨女士告诉记者,她3月28日在网上从深圳一家具厂买了一副普通不锈钢脚架,次日,她收到了深圳发来的一长条形包装的快递包裹。
“长条形的包装长约30厘米,宽约10厘米,比较重。”杨女士向记者描述了当时收到包裹的情景。她签收后,由于手头有其他事情要忙,当时并没有立即将包裹打开。直到事情忙完了,她才拆开包裹,当时还有几个同事在场。
然而,当杨女士拆开包裹,她顿时傻眼了。她没看到不锈钢脚架,而是一小包一小包黄金闪闪的首饰:金项链、女士戒指、吊坠、手镯。“我们最开始以为这些都是家具的小配饰。”杨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家具厂的卖家,确认了厂家并没有类似货物。
不是自己买的,也不是卖家的货。杨女士又联系了送货的快递员,快递员告诉她,追踪快件需要一定的时间。
报警归还
包裹真正主人一定非常着急
杨女士和同事小心翼翼地将包裹从纸盒外包装里抽出,发现包裹的内包装上还有一张快递单据,上面的收件人信息是渝中区某珠宝行的叶先生。杨女士和同事取出两小包黄金闪闪的首饰拆开检查,感觉这些东西很有可能是真金。
“这么贵重的东西,如果是真金,它们的主人肯定相当着急。”杨女士她们本想立即联系叶先生,但出于谨慎考虑,她们最后选择了报警。
29日上午9点多,花园村派出所接到了杨女士报案。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杨女士和其同事送过来包裹里的确实是真金,重达1798.94克的千足金,价值60多万元。
节省成本
34元快递价值60万元的千足金
接警后,花园村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了详细调查,通过联系包裹内包装的快递单,联系了发货方深圳某珠宝行。并要求对方提供了详细的发货单,证实包裹确实是对方发出的物品,叶先生也确实是购买这批千足金的买家后,民警当晚就通知叶先生到派出所。
当晚,杨女士在民警的见证下,将1798.94克千足金交到了叶先生手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叶先生是福建人,在渝中区经营一家珠宝行。叶先生向警方坦承,行业的利润并不高,为了节省成本,低价高效的快递成为他们最常用的进货方式。
记者了解到,叶先生这批价值60万元的千足金是从深圳某珠宝行进的货。对方使用的顺丰快递的普通邮件,邮费为34元,保价费用为20元,声明价值为1万元。
在复印快递单上,记者看到物品明细一栏中,对方并没有明确写明是黄金,只留了比较潦草的几个字。
事件原因
深圳发货分拣时或装错物品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顺丰速运重庆有限公司武陵分部负责人邵江涛。他证实杨女士收到的“黄金”快递确实是由他们派送的。
他告诉记者,由于当天物件较多,派送货件时,他们并没有重新核实物件实际重量和外包快递单所标示重量的差异。
“我们派送没有问题,可能是深圳发货时,快递装错了物品所致,我们是根据外包装的收件地址准确投递的。”邵江涛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同时向记者透露,公司也正在考虑对主动退还黄金的杨女士表示感谢。
顺丰速运重庆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张艳在电话里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周末,事情调查还未结束。她表态:“公司内部正在调查,如果是由于当事员工操作不当造成,将对其严肃处理。”
同时,张艳告诉记者,针对高价值的货品,顺丰速运推出了《特案件》的快递服务。她建议顾客选择该方式快递高价值货品。
链接
金店老板邮寄150万元黄金 快递员起贪心私藏
据《东方今报》3月22日报道,3月10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一商场黄金店老板王先生报警称,价值150余万元的4.1公斤黄金,从新乡邮寄至广州时莫名丢失。经查实,是广州一家快递公司员工起了歪心将黄金盗走占为己有。目前,涉案人已被警方抓获。
声音
保价价值是主要赔偿依据 快递物品应据实保价
“快递贵重物品交货时必须注明,并进行相应的价值评估,为贵重物品做特别保价。”昨天下午,记者通过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特服号码12305咨询,工作人员郑女士告诉记者,快递业务双方必须当面验货、开具标明双方约定的收寄单。若发货顾客有意隐瞒物品内容,接货快递方又未尽充分的提醒告知义务,如发生意外,当事双方都应承担责任。为避免不必要纠纷,她提醒顾客应据实保价。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邮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王志刚。他认为,根据《邮政法》快递物件丢失后,保价价值是主要的赔偿依据。若没有保价或保价价值低于实际价值,赔偿金额是根据快递费用并参考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误收他人物品而占为己有,其行为可能涉嫌不正当得利。”王志刚指出,利益受害人可依法要求对方偿还,同时物品保管方也可根据实际花销,向物品主人索要保管费。(记者 吴珊商报记者 王杨 实习生 雍春惠) (来源: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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