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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副局长回应拥16栋楼:实为警察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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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月25日专电 近日,网上热传“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原局长程绍春拥16栋楼”,被网友戏称为“房祖宗”。现任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程绍春对记者表示,网传的这些房子是2005年历城公安分局为解决民警住房困难,经分局联系洽谈,由民警个人出资购买的“小产权房”性质的宿舍,共计11栋、408套,其本人和普通民警一样只有其中1套。

程绍春告诉记者,2005年他担任济南历城公安分局局长,当时很多民警向分局党委反映面临住房难问题。经历城公安分局党委多次集体开会研究,并先后经历城区纪委和历城区委研究同意,决定由分局出面为有住房需求的民警牵线购买住房。

程绍春说,经过多次选点并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和价格等因素,分局最终选择当时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经过与村委会协商、洽谈,最终达成意向,由民警个人出资购买田庄村开发的旧村改造房,也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参照当时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最终确定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1620元。

程绍春说,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共有408人登记购买408套住宅,共有11栋楼。所有购房民警都直接与田庄村委会签订购房协议,并于2005年下半年各自交付了首批50%的购房款。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建设,民警宿舍于2007年夏天交钥匙,并由购房民警将尾款交齐。

24日,记者在网上发帖反映的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的田庄小区看到,现为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宿舍的小区有东西两排共11栋楼,每栋楼均为六层。门口传达室有2名保安,小区可自由出入,与其他居民小区并无他样。

家住这个小区的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巡警大队民警马良佐告诉记者,2005年以前,他一直与父母挤住在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五口人住在一起生活很不方便。2005年分局征求全体民警购房意愿时,他登记购买了1套134平方米的宿舍,并与田庄村委会签订了购房协议,分批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共计20多万元。

记者在小区内还采访了多位居民,他们告诉记者,自己居住的房子都为个人花钱购买的单位宿舍,与时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局长程绍春个人并没有关联。部分民警家属表示:“虽然购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总算解决了有房住的问题,已很满足。”

田庄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文海告诉记者,2005年,时任历城公安分局局长的程绍春带领分局党委班子多次到村委会协商洽谈购房事宜,后来达成购房意向后,购房民警都直接与村委会签了协议,并分别向村委会支付了购房款。

“网上称为我是 房祖宗 ,说我名下有16栋楼还进行出租、出售,严重不属实。”程绍春说,目前网上发帖已对其个人名誉和工作、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他已准备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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