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25家企业去年淘汰落后产能25项
本报讯(记者王翠莲、王雪威 通讯员李鹏飞)从张家口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去年该市圆满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共涉及8个行业、14个县区的25家企业、25项落后产能,达到了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拆除主要设备、不能恢复生产”的要求。
据了解,2012年该市淘汰的25项落后产能,涉及水泥、化工、造纸、酒精、电力、机械制造、建材、食品加工行业。其中,列入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12家企业去年11月底前已按要求拆除了落后设备或生产线,完成淘汰任务,分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78.6万吨,淘汰落后造纸产能2.5万吨,淘汰落后酒精产能3.5万吨;列入省主城区内落后产能退出计划的5家企业(张家口市元强锻压有限公司、张家口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张家口市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市环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张家口时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去年11月底前已完成退出或淘汰拆除了落后设备;同时,该市还完成了涉及8个企业的市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拆除了电力、水泥、机械、建材等行业部分落后产能。
为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完成,张家口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印发了《关于下达〈张家口市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市工信局网站和张家口日报上予以公告。与各有关县区签订了《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和《淘汰落后产能承诺书》,把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淘汰时间、淘汰方式、责任等以责任书形式予以明确。同时,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协助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争取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市本级还制订了《张家口市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15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在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的同时,该市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市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县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市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并对政府及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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