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改革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改革有何意义?
吴敬琏:十四大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内已经形成了市场经济改革的共识。重要的是在十四大开会以前做的大量工作。
江泽民总书记1992年6月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十四大“定调讲话”,可以看作是前期研讨的总结。他在这篇讲话中,指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而建立新经济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在当时理论界对改革目标提出的几种提法中,他明确表示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
现在重读这篇讲话,觉得很有意思的是,作为政治领导人的江泽民总书记不但比较了几种提法的优缺点,而且对市场体制、市场机制作了经济学的解释。例如,他批评有些人“很少看到市场对激励企业竞争、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看不到市场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方式,看不到它对优化资源配置所起的促进作用”;指出“市场是配置资源和提供激励的有效方式,它通过竞争和价格杠杆把稀缺物资配置到能创造最好效益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带来压力和动力”。
江泽民的讲话得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几乎没有什么反对意见。这样,中共十四大就正式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十四大决定对市场经济体制给出的科学界定,直到现在看,也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现在,有些文章也使用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用语,但是强调“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是政府掌控驾驭下的市场经济”。市场交换是自主的和自由的交换,在政府官员掌控驾驭下的市场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吗?其实十四大决议说得很清楚,市场在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如果政府在市场之上对资源流向起最终决定作用,那也就无所谓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也无所谓市场经济体制了。
《21世纪》:随后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吴敬琏:确定目标模式只是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前奏,重要的是市场对稀缺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需要通过一套复杂的机制才能实现。因此,在目标模式确定后,接下来就开始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这项规模宏大、参加人数众多的研究工作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最后形成了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50条决定》)。这个决定按照整体改革、重点突破的改革战略,对市场经济各个子系统,包括财税体系、金融体系、外贸体系和外汇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国有经济等子系统的改革,各个子系统改革之间的配合关系和时间顺序,做了比较细致的安排。从1994年开始,政府按照《50条决定》的规划进行了大的改革。到新世纪之交,初步搭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就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条件。
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21世纪》:世纪之交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制度还只是初步的吧?
吴敬琏:当然是这样。由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命令经济旧体制遗产,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来的体制远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充其量可以叫做“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吧:
一方面,商品买卖和货币交换已成为社会通行的交易方式,市场价格引导相当一部分资源的流向,这意味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已经广泛地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各级政府握有支配土地、资金等重要经济资源流向的巨大权力,在很多领域的资源配置中起着支配性作用。比如各级政府往往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再配上信贷资源,来营造GDP的高增长。其次,国有经济仍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制高点,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中继续处于垄断地位。在涉及这些大型集团时,不论是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部门退出还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步伐都放慢下来,甚至在一些重要行业出现“国进民退”的现象。第三,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各级官员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并运用大大小小的行政权力对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频繁的直接干预。比如,经济过热以后,一些政府部门往往以“宏观调控”为名,加强了对市场和企业的控制和干预。这些都妨碍了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其实中共中央是认识到这一点的。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明确指出来,现有体制在许多重大方面“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使之逐步完善起来。
《21世纪》: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执行情况怎样?
吴敬琏: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一个很好的《决定》。遗憾的是,有些人不把中国经济的茁壮成长归因于改革开放,却把它归因于“强势政府”动员和分配资源的超强权力,于是在“半市场、半统制”的体制中,各级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统制不但没有削弱,相反还不断增强。
这样就造成了两个严重后果:
第一个是,以投资和出口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旧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转变。
在1995年制定“九五计划”的时候,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型正式写进了“九五”(1996-2000)计划。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大改革的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在“九五”期间上还有所进步。但到了21世纪之初,又开始向旧的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回归。2003年以后,各地都大规模向资本密集型的产业投资,要求实现产业的“重型化”,希望用这种方法来支撑GDP的高速度增长。所以增长模式非但没有转过来,甚至还有恶化的情况。
为此,“十一五”(2006-2010)规划就再次规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但到了“十一五”最后一年,却发现增长方式仍然没有转过来。在“十二五”规划制定的过程中,这个议题提到了更高的政治高度,指出“转型刻不容缓”的问题。
但是,由于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的体制性障碍未能得到消除,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一直转不过来,从而造成了一系列严重问题,诸如资源匮乏、环境破坏,以及宏观经济上货币超发,流动性泛滥造成的房地产泡沫、通货膨胀压力剧增,一直到劳动者收入提高缓慢、大众消费不足等社会问题愈演愈烈。
另外一个严重后果是,由于政府手里掌握太多太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官员利用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和对价格的管控,造成了权力寻租的庞大基础。这个庞大制度基础造成了腐败活动的制度性蔓延,导致许多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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