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漏损高,水价自然高?
管网漏损严重,一向是供水企业亏损、水价上涨的理由。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自报的管网漏损率为15.74%,而经过监审核定的管网漏损率为14%,也就是企业多报1.74%,因此每年会多“漏走”2400多万方水。
缘何“高报”漏损率?业内人士道出玄机:漏损率高,供水成本就高,水价自然就能“水涨船高”。
--超标吃喝费,也该消费者买单?
企业的“吃喝费用”该不该算进供水成本中?2008年至2010年期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123万元。按照当地成本监审办法规定,这项费用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5‰,且按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最终核定为674万元,“挤”出吃喝费449万元。
专家表示,企业为提高水质和服务的成本增加可以理解,但如果把一些超标或不合理的招待费用也跟供水成本挂钩,这相当于认可企业的“乱消费”,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成本监审,何时不再“躲猫猫”?
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复杂,“专业性强”往往成为一些企业制造“糊涂账”的“挡箭牌”。
必须承认,广州市相关部门敢于率先公开监审报告、自曝“家丑”的行为,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让人产生无限联想的是,那些没有进行监审、或者是监审“走过场”的城市,水价中的“水分”怎能“挤”得出来?
“清楚亮成本,明白调价格,是公众对于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诉求。”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如此方能让百姓心服口服,而成本监审正是推动这一改革的重要保障。
然而,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体会到,要见到这份“成本监审清单”实属不易,一些城市水务部门要么拖延推诿,要么涉及秘密,“不宜公开”。
事实上,为了推动水价改革,国家相关部门一直推动成本监审工作的开展,2010年专门出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及《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多位专家表示,没有切实的成本监审,如何防止企业转嫁所有成本给消费者?成本构成中,谁又能说清楚“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一系列公众疑问如果没有合理解释,政府“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的良好初衷,就很容易走样,成为消费者承担的“单边”涨价,最终是企业私利绑架社会公利。(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潘林青、陆文军、郭宇靖、商意盈、陈冀)
责任编辑:王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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