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已注销以美国前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子女“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名字所注册的商标。
由于今年初迈克尔·乔丹对外宣称,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其及其孩子的名字注册商标,且由于诉讼未有结果,乔丹体育原定的国内IPO计划遥遥无期。故业界普遍认为,此次乔丹体育主动撤销以迈克尔·乔丹子女名字注册的商标,有向其“示好”的可能。
未用飞人子女商标从事经营活动
今年2月底,美国前篮球运动员M ichael Jordan对外宣称,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其中文名字,甚至试图用其孩子的名字从事经营活动,已经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停止侵犯其姓名权的行为,赔偿精神损失5000万元。3月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正式受理此案。
6月21日,乔丹体育通过官方声明对外表态,称当年注册这些商标,是因为自使用中文“乔丹”注册商标以来,发现同时有大量其他企业就“ 乔丹”字样提起的商标申请。所以出于品牌保护目的,乔丹体育先后申请注册了129件防御性商标。但这些防御性商标从未使用过,未来也没有使用计划。不存在迈克尔·乔丹所提到的,“试图用其孩子的名字从事经营活动。”
同时,乔丹体育称,“本公司始终尊重Michael Jordan先生在篮球领域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无意伤害任何人的感。”
称诉讼案前已提请注销
不过这一系列看似“示好”的举动并未获得迈克尔·乔丹一方的回应。而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双方的诉讼案仍然未有结果。而乔丹体育亦没有承认此举有“服软”的意思,官方声明称,实际上在今年2月法院正式受理相关诉讼案之前,乔丹体育已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销了“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等部分可能被误解的防御性商标。目前,这些商标已经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销。
声明结尾还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经合法注册取得的商标权,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和处分,该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亦应当受到同等的尊重。言下之意,乔丹体育品牌本身是合理合法的,受国家商标法保护。
乔丹体育于2011年11月25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首发申请,有望成为登陆国内A股市场的第一家专营体育用品企业(目前所有体育品牌上市公司均在香港上市)。按照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原计划发行112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将用于生产研发和渠道建设,包括:投资4 .9亿元扩建鞋生产基地,新增年产鞋900万双;投资1 .2亿元建设研发设计中心和北京、香港、广州三地的研发设计工作室等。按该时间点,乔丹体育理应已 进入IP O过程。但因为迈克尔·乔丹提起诉讼未有结果,IPO暂被搁置。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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