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称照片为司机
看到第一封邮件,谢女士一眼认出,此人就是当天载她的出租车司机。记者看到,邮件中的照片,虽然仅有一个头部在画面中,但成像比较清晰,照片中的人蓄着平头,浓眉小眼睛,嘴角胡碴明显。“肯定是他。”谢女士称,她和司机有过交谈,能认出司机的长相。
而第二封邮件却是另外一个人的面孔,“我们怀疑司机可能准备将手机转手,于是立即将情况反映给北京银建出租车公司。”谢女士称,她于6月1日报警,并将这两封邮件转发给出租车公司,一位姓董的接线员称,照片需要由相关领导辨认,而领导在开会,周一才能有回复。
■ 追访
警方已调取司机档案
昨日(3日),记者致电银建出租车公司询问谢女士手机遗失一事,接线员称周末领导并未上班,无法给出答复,记者希望直接采访出租车司机,该接线员则以司机信息不便透露为由予以拒绝。
海淀区花园路派出所的赵警官称,6月1日接到谢女士的报警后,警方已跟银建出租车公司取得联系,并调出了出租车司机档案,现在只需要核对邮件中的照片是否为出租车司机本人,这需要当事人将照片发给警方协助确认。如果证据确凿,警方将劝导司机将手机物归原主,若司机依然不肯将手机归还,警方将协助受害人起诉当事司机。赵警官表示,本周二时会联系谢女士,给她一个合理答复。
■ 律师说法
照片可作为诉讼证据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认为,若邮件中照片确为当事司机,司机行为可能已构成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侵占罪属刑事自诉案件,情节较轻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志伟称,防盗软件发回的照片经与司机核对无误后,可与打车发票、手机购机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谢女士可对司机提起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何光 刘珍妮)
责任编辑: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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