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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遭调查不公告 高管套现2亿涉内幕交易

来源: 证券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2011年12月28日,环保部环监局发布文件称,永安药业(002365.SZ)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

2012年1月4日,湖北省环保厅黄冬生向中国资本证券网介绍称,环保厅曾分别于2011年10月1-5日、2011年10月中旬、2011年12月初,对永安药业进行了三次环保调查,并将相关结果由潜江市环保局交给永安药业。

为何环保厅历经三次调查,并出具调查结果,永安药业却不公告呢?

此外,更令投资者不解的是,在公司业绩大幅上涨的情况下,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永安药业的12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管中,竟然有10人大幅减持公司股票。据统计,10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297.91万股,累计套现20376.86万元。

1月4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对此表示,环保厅以及环保局的调查对永安药业而言属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当立即发布临时公告,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而永安药业任何公告都没有发布,属于重大信披违规;此外,永安药业高管在公司被环保调查相关信息未公开前,大规模减持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

超募项目未批先建

污水排放长期超标

2011年12月28日,环保部环监局发布文件称,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

环监局表示,责成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令永安药业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环保部文件发布后,有相关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1月4日,深交所公告称,公共传媒出现关于永安药业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1月4日开市时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澄清公告后复牌。

1月4日,当中国资本证券网向永安药业咨询相关情况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尽快出公告进行解释,现在不方便透露。

永安药业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20,000 吨环氧乙烷(EO)装置的环评报告已取得湖北省环保局鄂环函[2007]421 号文的批复,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湖北省环保厅对此也进行了公示,以此可以确定,环保部所指的未批先建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应该是永安药业的超募项目。

2010年6月5日,永安药业董事会审议曾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决定增加2万吨环氧乙烷的产能。

环保局与环保厅说法冲突

为何3次调查均不发公告?

经过调查,中国资本证券网发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早在2011年10月13日就发布了永安药业相关环保问题的文件。

湖北省环保厅文件披露,永安医药于2010年3月上市,年产牛磺酸3.4万吨,该公司新厂4万吨环氧乙烷生产项目已基本建成,变更规模的环评报告尚未得到环保部门批准,属于未批先建;该使用冷却水稀释生产废水,以便达到排放标准。

湖北省环保厅文件称,近期通顺河潜江-仙桃跨界断面出现水质异常,厅领导十分重视,派出调查组赶赴现场于2011年10月1-5日组织沿岸环保部门对汉南河-通顺河流域排污企业和排污口进行了排查,检查中发现永安药业等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不全等环境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如果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既然,湖北省环保厅的调查是在2011年10月1-5日进行的,为何永安药业当时不发布临时公告呢?

此外,湖北省环保厅的文件是在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文件中的时间是2011年10月9日,文件的收件人是潜江市环保局。

1月4日,湖北省环保厅黄冬生(环保厅文件联系人)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环保厅是在2011年10月9日将文件发给潜江市环保局,具体的执行是由环保局进行的。

湖北省环保厅的文件决定,责令永安药业限期整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停止稀释生产废水,整改工作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环保验收手续;我厅将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潜江市环保局将处理结果于10月31日前报告我厅(湖北省环保厅),我厅将适时予以督查。

潜江市环保局是否按环保厅决定于10月31日将处理结果报告给环保厅了呢?目前永安药业的环保整改进展如何?

但1月4日,潜江市环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环保厅的文件,我局近日才收到。

对此,湖北省环保厅黄冬生却一口否认,这不可能。我们一共对永安药业进行了3次环保调查,第一次是在2011年10月1-5日进行的,第二次是在2011年10月中旬进行的,第三次是在2011年12月初进行的,第一次调查发布了整改公告,并由潜江市环保局交由永安药业,第二次和第三次调查主要是看企业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意见由潜江市环保局交由永安药业,期间永安药业一直积极配合调查,积极整改。

既然接受过3次调查,且“积极整改”的永安药业为何一直不发公告?

10董监高逢高减持

累计套现2.03亿元

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永安药业2011年10月22日发布的2011年3季报称,2011年第3季度实现净利润2083.82万元,同比增长97.45%。

而投资者奇怪的是,永安药业的董、监、高却在公司2011年3季报发布后不久大幅减持公司股票。

2011年10月31日,永安药业副总经理吕新武以13.17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11.365万股,套现149.68万元。

2011年11月2日,永安药业监事宋颂以16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3.3378万股,套现53.4048万元。

2011年11月4日,永安药业副总经理李剑以15.83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34.09万股,套现539.6447万元。

2011年11月4日,永安药业常务副总经理李聃以15.83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38.665万股,套现612.06695万元。

2011年11月4日,永安药业副总经理董世豪以16.50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28.11万股,套现463.815万元。

2011年11月7日,永安药业董事马学芳以16.40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160万股,套现2624万元。

2011年11月8日,永安药业副总经理吕新武以16.55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11.865万股,套现196.36575万元。

2011年11月8日,永安药业董事何顶新以15.46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157.575万股,套现2436.1095万元。

2011年11月14日,永安药业董事罗成龙以15.02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300万股,套现4506万元。

2011年11月16日,永安药业监事会主席吴国森以16.04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33.35万股,套现534.937万元。

2011年11月17日,永安药业董事罗成龙以15.90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294.55万股,套现4683.345万元。

2011年11月17日,永安药业董事陈春松以15.90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票225万股,套现3577.5万元。

资料显示,永安药业共有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高管8名(其中董事陈春松是公司的总经理),董、监、高合计19人,其中12人持有永安药业的股票。

上述数据显示,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永安药业持股董、监、高中共有10人进行过减持,累计减持1297.91万股,累计套现20376.86万元。

涉嫌重大信披违规

减持董监高涉内幕交易

中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中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永安药业环境违法案件是在2011年12月28日由环保部披露出来的,永安药业并未就此事进行公告,之前公司3次接受过相关部门调查,公司的相关人员在第二次被调查后(2011年10月中旬),在公司业绩大幅上涨的情况下,“集体”大规模减持公司股票。这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呢?

对此,1月4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表示,环保厅以及环保局的调查对永安药业而言属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当立即发布临时公告,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而永安药业任何公告都没有发布,属于重大信披违规;此外,永安药业高管在公司被环保调查相关信息未公开前,大规模减持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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